2011年1月21日 星期五

樹木檢查的基礎 – 究竟是風險,還是危險?

近月來有不少塌樹事件發生。以沙田一宗不幸的致命意外為例,最叫人憂心的是政府解釋時指該樹在最近已進行目視法檢查,並未發現異常。不難理解的是,公眾收到如此訊息,自然對目視法的準確性和作用起了莫大懷疑。為何檢查後一個月便倒下?目視是否真如其名,「望下就算」?還是進行目視法的人經驗和認知不足?無論如何,最終的結論可能是目視法並不可靠。

究竟目視法是否只是兒戲把戲?希望透過一系列介紹樹木檢查的文章,大家能對樹木風險評估及管理以至樹木保育這大議題有較深入的了解。只要更多人能分辨樹木問題的嚴重性及可能引致的後果,相信動輒便對樹木大開殺戒,以求達到樹木零風險的可能性會將大大減低。

在未詳細介紹目視法前,一些樹木風險評估的概念絕不可少。最重要的,莫過於「風險」和「危險」的分別。先來一個實例測試吧!



傾斜的白蘭(上圖);白蘭上的樹洞(下圖)

相中的白蘭約12米高,樹幹胸徑(即離地1.3米高度的樹幹直徑)約30厘米。樹旁有蓋的結構為一候車處。初步的觀察是樹有傾斜及離地1.3米處有一個樹洞。

你認為這棵樹危險嗎?應如何處理?

以「風險」而言,有樹便有風險!情況如駕車亦有發生意外的可能一樣。風險可理解成出現一些意料之外的事情或結果的可能性。意料之外,可以是意料之外的好,但更多人以風險形容為意料之外的壞。以這白蘭而言,塌下的風險是有,但最重要是其可能性有多大。若風險不大,現階段可能沒大動作要做,定期及可靠的監察檢查便足夠。

若樹木被定為「危險」,那樹木應已出現一些嚴重的徴狀(直接看見引起問題的源頭,如真菌,白蟻等)或症狀(因其他問題而間接出現的結果,如因根部問題而出現的落葉)。若樹木被定為危險,那執行相應的工作以減低其危險是必要的。在樹木構成危險而沒辦法可減低的情況下,才應考慮移除樹木。

簡單而言,沒有東西完全沒有風險,但不用擔心的是風險不等於危險。若我們胡亂地把風險和危險混為一談,那豈非有樹就有危險?不少結構和健康良好的樹,就是因為不少人對風險和危險的概念含糊不清,加上不願意為樹木倒下所構成的結果負責而犧牲。他們乾脆斬完再種,眼前問題便迎刃而解,但這樣下去香港可能再無大樹和老樹了。

你認為這棵白蘭有危險還是風險?應否移除?事實上這棵位於澤安邨的樹確已被架於斷頭臺上,正等待著「適當處理」。下一期我們會以這白蘭和其他例子,繼續認識樹木檢查。